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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一批土地要被征收!有你家吗?
牟平区人民政府发布拟征收房屋通告
(2023牟拟国征告【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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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目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系为满足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升本工作建设用地需求,促进国家教育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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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滨海东路以南、昆嵛山路以西指定区域范围内的非住宅房屋。
1、征收范围红线图
2、征收范围卫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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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部门与实施单位
征收部门: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烟台市牟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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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牟平区政府网
责编丨常帅 校对丨杨云阁 监制丨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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